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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日 星期日
20141102 (日) 鈴木杏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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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過就是想贏(不想輸?)而已,表明自己的心機就好了,何必去定義別人的行為是骯髒的?
他可以說我不想讓你贏、我不想讓你有機會翻盤、我想早一點確定自己已經贏了......
我覺得51願意花錢買點數這件事情很好 --- 表示他想參與遊戲;為什麼要打擊他?可以挑戰他,但為什麼要打擊他!
況且,這次51在前一道糖醋已經讓了他一次了 --- 那,讓別人的次數、方式,不也應該謹慎規範一番?
那,出口汙名化別人的行為是不是應該也要列入比賽規則當中的扣分或者有替代的處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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